上海律师收费价目表?上海刑事律师收费价目表
上海找律师需要多少钱,找律师前一定要看看
上海作为一线城市,其中的律师数量还是比较多的,大家在上海选择律师时,有许多的选择,但是有很多人需要了解律师的收费情况,来进行参考
上海刑事案件收费
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侦查阶段是指案件当前处在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过程中。
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是指当前案件已经侦查完毕,公安机关将案件材料全部移交至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过程。
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一审阶段是指当前案件正被法院第一次审理。
上海民事案件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刑事民事都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一般为200-3000元/小时
其中需要律师代写协议,代看协议咨询案件这些都是根据你的案件情况来收取费用的,而且律师收费情况每个律师都不一样,而且还可以跟律师协商。多做对比,主要还是律师给你的感觉和律师证据的能力才是做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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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事刑事律师收费价目表
2021年民事刑事律师收费价目表
1.刑事案件收费标准(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
2.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每...
3.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
4.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
房产纠纷的律师费标准。对于房产的纠纷案件应该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案件了,那么关于房产纠纷案件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呢?律师费是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的服务费用。律师费在全国没有统一定价,但是不同省份相关部门会给出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该收费标准提供指导意见,具体费用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通常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计时收费等方式进行。根据四川省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除以下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就是说可以自行定价):(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应当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等公布本通知、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本所的律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以及其他与收费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法律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93号三、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除以下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十三、律师事务所应当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等公布本通知、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本所的律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以及其他与收费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刑事案件请一个律师的费用,具体要看律师事务所的收费。
一般来说: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
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
2、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不同的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律师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律师费增加。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3、律师的具体情况: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的关键因素。
刑事案件如何确定律师费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律师费大概多少?这是很多人在委托律师前想了解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像问医生治疗心脏病医疗费多少一样,很难明确回答,不同的病情,医疗费不同,不同的案件,律师费也不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律师费是随口要价,相反,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一、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
二、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不同的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律师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律师费增加。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三、律师的具体情况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的关键因素。就像医院中的医生,专家医生比一般医生收费高。一般来讲,专业化程度高的律师,经验丰富的律师,专业研究深入的律师,工作含金量高,办案效果更有保障,律师费也会更高。
律师费是否合理,应该从以上三个方面考量,不应该以“一般收费多少”作为衡量标准。律师费的高低,是选择律师的一个考量因素,但不应该是决定因素。如果根据价格选择律师,甚至一味“挑便宜的”,最后会得不偿失,毕竟案件结果关系您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
收费情况一般看案件类型来决定:
⑴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zhuan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人民币,bai同下),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分段累加收费。
标准如下:
标的额收费标准及费率
1万元及以下800元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4%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3%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2%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1%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0.5%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0.25%
5000万元以上双方协商
以上费率可上浮30%,下浮不限。诉讼标的额的计算,包括反诉标的额,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按较高者计算。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25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可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可上浮30%,下浮不限。
四、代理刑事案件
代理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提供法律咨询:1000元/件;
(二)侦察阶段(含检察院自侦)。代理申诉和控告(立案阶段,立案后另收费)、申请取保候审1500元/件。
(三)审查起诉阶段:2000元/件;
(四)审判一审阶段:3000元/件;
(五)刑事自诉和被害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3000元/件;
上述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40%,下浮不限。涉及财产关系及附带民事部分,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上浮30%,下浮不限。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已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
六、经委托双方同意并经当地律师协会确认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律师代理服务费可在上述收费标准五倍的范围内协商收费。
七、计时收费。经委托人同意,上述服务项目也可采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律师事务所在实行计时收费时,应征得委托人同意,可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业务能力,社会信誉等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代理律师的每小时收费标准。承办律师为两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实际工作时间和计费标准分别计算收费额。
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参考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17〕3号
发布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06
各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制定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
2017年1月26日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按不同法律服务事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见附件一)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需调整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
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办法(见附件二),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在开展律师服务过程中,不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收费方式。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可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其他收费方式。
具体收费方式,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依照本办法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事项为基本单位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指按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十三条计时收费是指按照律师计时收费标准和办理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计费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律师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商议工作方案、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必要时间。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委托人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或比例。
禁止婚姻、继承案件、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向委托人充分披露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可参照市律师协会制定的示范文本。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改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其他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异地办案差旅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结算前两款所列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如发现委托人符合本市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帮助委托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
第十九条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本市法律援助条件的下列案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一)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
(六)请求国家赔偿的;
(七)其他因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律师服务费的。
第二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等公布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标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办法、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有效工作时间计时规则、投诉举报电话和本所的律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以及其他与收费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律师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事宜,依据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收费条款处理,没有约定的,依据《合同法》的原则处理。
第二十二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请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市司法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定职责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存在违法收费行为的,由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市律师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加强对律师服务收费的规范、指导,依据行业规则对违规行为实施行业处分。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六条本市基层法律服务的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09〕004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9〕00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计件收费方式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附件2:
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办法
一、以下诉讼案件可在委托代理(收费)合同中约定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
(一)依法应当由合议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二)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诉讼案件;
(三)符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诉讼案件;
(四)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五)新类型案件;
(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港澳台或涉外案件;
(七)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
(八)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含三个)法律关系的案件;
(九)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二、律师事务所按照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与委托人协商收费时,可在《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确定收费,不得重复累加收费。
三、律师事务所接案时作为一般案件接受委托,开展具体代理工作后发现属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办案过程中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协商变更委托代理(收费)合同或重新签订委托代理(收费)合同。
四、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双方在委托代理(收费)合同签订后对是否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仍有争议且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向上海市律师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