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诉讼费怎么收取(如何构成离婚呢)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29
一、离婚诉讼诉讼费怎么收取离婚的诉讼费用:离婚时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按照责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担。对于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关于更多《离婚诉讼诉讼费怎么收取如何构成离婚呢》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

离婚诉讼诉讼费怎么收取

  离婚的诉讼费用:离婚时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按照责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担。对于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立案后,原告撤诉的,法院会退还一半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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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

诉讼费包括律师费

  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部分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可向对方主张律师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条的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显然,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同时,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的,而律师费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所以诉讼费也不可能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费一般是由委托方承担,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以上就是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诉讼诉讼费怎么收取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如果准备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的话则不需要考虑诉讼费的问题,如果胜诉将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在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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