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材料(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办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在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当地会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4.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的,并办理《住房产权登记证》的。
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律网小编提醒您: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