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交,赔偿范围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0
一、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交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在形式案件立案时一并提交。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关于更多《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交,赔偿范围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

一、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交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在形式案件立案时一并提交。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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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2.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

  3.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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