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擅自使用保管物的后果,保管人能否使用保管物(保管人能否使用保管物)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0
一、保管人擅自使用保管物的后果保管人擅自使用保管物的后果是承担相应损害的赔偿责任。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物,保管人虽然没有使保管物升值的义务,但却负有尽量避免减损其价值的义务,因此法律禁止保管人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关于更多《保管人擅自使用保管物的后果,保管人能否使用保管物保管人能否使用保管物》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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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保管人擅自使用保管物的后果

  保管人擅自使用保管物的后果是承担相应损害的赔偿责任。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物,保管人虽然没有使保管物升值的义务,但却负有尽量避免减损其价值的义务,因此法律禁止保管人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或者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而擅自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造成保管物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

保管人能否使用保管物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物,保管人虽然没有使保管物升值的义务,但却负有尽量避免减损其价值的义务,因此法律禁止保管人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或者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而擅自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造成保管物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

保管人保管保管物义务

  保管人对于保管物的义务主要包括了以下的内容:

  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保管物的性质、合同的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保管场所和方法。

  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不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将使寄存人的利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可以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在律网提醒您,保管人在对保管物进行保管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的纠纷,最好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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