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证据怎么搜集(分居离婚证据怎么搜集)
一、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分居离婚的条件是: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3.必须有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因此在律网认为分居离婚的条件主要是双方因感情不和而连续分居满两年的,而且及时分居满两年双方也不能自动离婚,还需要双方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后由任意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供相应的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分居离婚证据怎么搜集
在律网认为分居离婚证据搜集可以通过搜集以下证据证明分居的事实: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作为分居离婚证据的搜集对象之一;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的证据;
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周围朋友的证言也可以作为离婚分居证据的搜集对象。
分居两年怎么办离婚
分居两年办理离婚的情况,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可以以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办理离婚作为诉讼请求提起离婚。
《民法典》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