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怎么产生的,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样的(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怎么产生的不定期租赁合同产生的情形如下:1.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又无法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加以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在律网提醒,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出关于更多《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怎么产生的,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样的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样的》的疑问,下面

在律网
一、

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怎么产生的

  不定期租赁合同产生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又无法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加以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在律网提醒,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

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形式?

  不定期租赁合同形式包括:

  1.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

  2.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

  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3.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

  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86
分享
扫一扫进入手机端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头条置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