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指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可以拒绝吗?(遗嘱指定监护人可以拒绝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一、遗嘱指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且指定监护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立遗嘱人须是被监护人后死的父母;2.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3.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4.其他条件。在律网提醒:遗嘱指定监护人是指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监关于更多《遗嘱指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可以拒绝吗?遗嘱指定监护人可以拒绝吗》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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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遗嘱指定监护人条件有哪些

  且指定监护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立遗嘱人须是被监护人后死的父母;

  2.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

  3.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

  4.其他条件。

  在律网提醒:遗嘱指定监护人是指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监护人确定方式。且该方式仅限于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情形。

二、

遗嘱指定监护人可以拒绝吗?

  遗嘱指定监护人是可以拒绝的,在进行遗嘱指定监护人之前,一般是需要与被指定监护人协商进行处理认定的。按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三、

意定监护有哪些作用和优势

  意定监护的重要作用就是,确保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有自己信任的监护人行使监护职责,避免当事人由于家庭矛盾、情感纠纷等原因,配偶、子女等法定监护人不能或不愿意行使监护职责,最终导致当事人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意定监护相比法定监护的优势在于,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就约定能够单方面解除监护关系。在监护设立人头脑清醒的情况下,监护设立人与被指定的监护人任何一方有解除监护关系的意愿时,都可以单方面行使解除权,而无需对方同意,更无需经过冗长的法院诉讼程序来终止监护关系。这对双方的生活保障与合法权益都是一种快速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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