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情形,司法鉴定检验对象包括哪些(司法鉴定检验对象包括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一、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关于更多《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情形,司法鉴定检验对象包括哪些司法鉴定检验对象包括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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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鉴定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二、

司法鉴定检验对象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检验对象包括:

  1.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

  2.轻重伤鉴定;

  3.成伤机制鉴定;

  4.伤残评定;

  5.酒精含量检验;

  6.安全性能检验;

  7.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8.车辆定型鉴定,凡肇事车辆类型不明确应作车辆定型鉴定,以明确道路行驶权利;

  9.痕迹鉴定。

三、

司法鉴定的流程

  司法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在律网提醒,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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