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其原告人是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思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谁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是与死者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在律网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检察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无权同被告人就经济赔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自行和解。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的上诉状如何书写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的上诉状书写时应当注意载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各项基本信息、上诉请求、事实与理由。其中事实与理由主要是对一审判决的质疑,需要有理有据,事实清晰。最后写明上诉法院,由上诉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