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移质权也随之转移吗,质权的特点(质权的特点)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一、债权转移质权也随转移吗债权转移质权是否随之转移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根据担保物权的基本原理,质权属于意定担保物权,其法理逻辑及特征属性与抵押权最为相似,质权转让应当参照适用抵押权转让的相关规则。概言之,质权不得脱离债权而单独转移,关于更多《债权转移质权也随之转移吗,质权的特点质权的特点》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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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债权转移质权也随转移吗

  债权转移质权是否随之转移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根据担保物权的基本原理,质权属于意定担保物权,其法理逻辑及特征属性与抵押权最为相似,质权转让应当参照适用抵押权转让的相关规则。概言之,质权不得脱离债权而单独转移,质权原则上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主要是指最高额质权情形,参照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在最高额质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质权不转让,但当事人可以作出相反约定。

二、

质权的特点

  质权具有如下特点: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在律网提醒您,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三、

质权的效力

  职权的额效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例假:

  1.担保的债权效力

  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2.对标的物的效力

  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

  3.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

  4.保全质权的权利

  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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