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出租人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为: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关于更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出租人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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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

出租人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要解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三、

出租人义务有哪些

  出租人的义务包括: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在律网提醒:在租赁合同中会写明各自的权利已经应履行的义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了任何的违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后,该合同也是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也是不需要再继续履行规定义务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做出了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后,出租人也是可以强制解除租赁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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