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生效条件,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车位买卖合同生效条件
车辆买卖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
1.共用场地变地上车位。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2.霸占无约定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车位重复卖。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
4.人防工程偷着卖。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车位的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吗
在律网提醒您,车位的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有:
1.地下停车位作为商品房产销售时,应当先取得销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
2.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