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房产继承手续是怎样的?(配偶死亡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哪些)

配偶死亡房产继承手续是怎样的?
配偶死亡房产继承手续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哪些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在律网提醒您注意,如果其财产中的文物有特别珍贵,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遗产继承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在律网提醒,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