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的分类有(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22
技术合同的分类有技术合同分为以下四类: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3.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委托咨询合关于更多《技术合同的分类有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什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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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技术合同的分类有

  技术合同分为以下四类:

  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3.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委托咨询合同与常年咨询顾问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培训合同与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合同,可视具体内容分别或整体归入前款四类合同之中,但不得将合同中非技术部分混入技术合同内。

二、

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保密条款。

  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当就保密问题达成订约前的保密协议,在合同的具体内容中更要对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及保密责任等问题作出约定。

  2.成果归属条款。

  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发现或其他技术成果,应定明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和分享。

  3.特殊的价金或报酬支付方式条款。

  如采取收入提成方式支付价金的,合同应对按产值还是利润为基数、提成的比例等作出约定。

  4.专门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条款。

  由于技术合同专业性较强,当事人应对合同中出现的关键性名词,或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明确其范围、意义的术语,以及因在合同文本中重复出现而被简化了的略语作出解释,避免事后纠纷。

三、

技术合同属于单务有偿诺成合同

  在律网提醒您,技术合同不属于单务有偿诺诚合同,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以下几点不同: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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