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后的执行程序有哪些(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清算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24
强制清算后的执行程序有哪些强制清算后的执行程序有:1.确定管辖法院地域管辖: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公司关于更多《强制清算后的执行程序有哪些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清算吗》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律网
一、

强制清算后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强制清算后的执行程序有:

  1.确定管辖法院

  地域管辖: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2.法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3.成立清算组并确定成员。

  自愿参加清算组且优先考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指定清算组的成员:按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和《人民法院个人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组成清算组;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共同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为单数,并指定清算组负责人。

  4.终结。

二、

债权人能申请强制清算吗

  在律网提醒您,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启动清算程序。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

强制清算条件

  强制清算的条件: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59
分享
扫一扫进入手机端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头条置顶
顶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