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骑电瓶车高架逆行被撞身亡,逆行被撞身亡车主需要负责吗_逆行被撞身亡车主需要负责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9-21
上海一男子骑电瓶车高架逆行被撞身亡青浦区崧泽高架南侧G15沈海高速路段处,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高架道路上由东向西逆向骑行小轿车避让不及,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骑车人身亡。近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对日前发生的这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承关于更多《上海一男子骑电瓶车高架逆行被撞身亡,逆行被撞身亡车主需要负责吗逆行被撞身亡车主需要负责吗》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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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海一男子骑电瓶车高架逆行被撞身亡

  青浦区崧泽高架南侧G15沈海高速路段处,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高架道路上由东向西逆向骑行小轿车避让不及,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骑车人身亡。近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对日前发生的这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

逆行被撞身亡车主需要负责吗

  逆行被撞身亡车主一般不需要负责。

  在律网提醒您,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就是看双方有哪些违法行为,只要有违法行为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方逆行肯定是违法行为了,要承担事故的责任,但你这一方是什么情况,有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如果你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逆行的车辆就要承担全责,如果你也有违法行为,那么你要承担次责,逆行的承担主要责任。

三、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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