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性是怎样的_人身损害的纠纷举证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性是怎样的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但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在律网提醒您,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的纠纷举证是怎样的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损害的时间、地点、方式的证据;
3.当事人承认或者双方达成损害赔偿的证据;
4.人身损害的证据
(1)医疗单位诊断证明;
(2)法医鉴定书以及伤残等级评定书;
(3)医药费、住院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证据。
5.财物损害的证据
财物受损情况、受损程度评定、受损财物原价值、修理费用等证据。
6.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的类型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8.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