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材料_商品房的显著特点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4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材料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材料如下: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关于更多《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材料商品房的显著特点》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材料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二、
商品房的显著特点
在律网提醒你,商品房的显著特点:
1.“商品房”的房屋来源,是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建成的房屋,它纯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其销售价格是由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决定的。同时,它也可以的。
2.“商品房”的土地来源,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3.“商品房”的出售对象是公开面向社会广大公民。
三、
房产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房产预告登记的办理:
1.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
2.与开发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
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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