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_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4
房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房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1.土地房屋权属证书;2.房地产交易合同申请表;3.双方提供原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2份;4.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或司法裁定注销抵押的文件原件1份关于更多《房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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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

  房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

  1.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2.房地产交易合同申请表;

  3.双方提供原房地产抵押合同 原件2份;

  4.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或司法裁定注销抵押的文件 原件1份;

  5.是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机关、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或授权登记的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

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在律网提醒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三、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程序

  1.受理申请。

  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的人的书面同意,即由共有人(包括所有权人为自然人时配偶间的共有)出具同意书。但是从实际工作中来看,如共有人不到场,登记机关很难确定这类同意书的真实性。因而,在很多城市,实际的做法是要求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这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2.登记时当事人要提交的要件。

  按提保法的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的文件(或复印件)为两项:一是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是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应提供的文件中册去了主合同,但增加了“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以及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在其后颁发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提供的文件为房屋权属证书和设定抵押权的合同书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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