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有哪些区别_合同无效的情形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6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有哪些区别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有以下区别: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无效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要求的、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不成立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本质不符合法律规关于更多《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有哪些区别合同无效的情形》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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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有哪些区别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有以下区别: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

  无效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要求的、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不成立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本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两者强调的内容不一样,不成立合同强调的是程序内容不合法,无效合同强调的是实体内容不合法。

  2.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只不过无效合同是国家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已。

  3.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4.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5.二者的保护性不同。

二、

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在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

合同不成立的条件

  1.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有效承诺;

  2.一方自行订立合同

  3.要物合同没有实际交付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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