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哪些_强制缔约的类型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8
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哪些强制缔约的方式不仅包括强制承诺,也包括强制要约。所谓强制承诺,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施加的、对相对人提出的要约应该予以承诺的强制缔约方式。依照契约自由的原则,一方对他方发出的要约,受要约人并无承诺的义务,除非通过预约的方关于更多《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哪些强制缔约的类型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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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哪些

  强制缔约的方式不仅包括强制承诺,也包括强制要约。

  所谓强制承诺,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施加的、对相对人提出的要约应该予以承诺的强制缔约方式。依照契约自由的原则,一方对他方发出的要约,受要约人并无承诺的义务,除非通过预约的方式事先约定。但是,如果法律规定,受要约人负有对要约人向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该要约,则在此种情形下,强制缔约就表现为法律对民事主体施加的强制承诺的义务。  

  所谓强制要约,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施加的、应该向他人发出要约的强制缔约方式。强制要约属于强制缔约的方式,是由要约本身的法律效力所决定的。

二、

强制缔约的类型有哪些

  强制缔约的类型有:

  1.直接的强制缔约

  对直接的强制缔约而言,当负有缔约义务的一方不接受他方的要约时,要约人得诉请公权利介入,强制受要约人为承诺的意思表示;而对间接的强制缔约而言,受强制而有缔约义务的一方虽然对他方的要约有为承诺的义务,但如果缔约义务人拒绝承诺时,要约人只能依民法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因为滥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独占地位,特别是居于这种优势地位的企业拒绝以一般所接受的且妥当的条件来缔约是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为。

  2.间接的强制缔约

  间接的强制缔约义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公用事业的强制缔约义务。基于特定身份或职业而发生强制缔约义务。

三、

强制缔约义务有哪些

  在律网提醒您,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以下几种强制缔约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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