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代理有哪些方式_违法代理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违法代理有哪些方式
违法代理有如下方式:
1.自己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被代理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既是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又是第三人。
2.双方代理
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两个被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的情况。在律网提醒,由于在民商事活动中,法律行为双方的利益往往是相冲突的,而代理人又同时代理双方为法律行为,不可能兼顾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很有可能出现偏袒一方,而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故法律一般也禁止“双方代理”。
3.恶意串通
代理人与第三人相勾结,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代理关系的诚信性质,是一种典型的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4.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违法代理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违法代理应当承担哪种责任,要按照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代理事项违法,但代理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2.代理事项违法的,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实施代理行为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代理事项不违法,但代理人实施违法代理行为,被代理人不知道或不能知道违法行为,或知道后反对的,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的法定种类
代理有如下法定的种类:
1.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适用。在指定代理中,被指定的人称为指定代理人,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担任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