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方式的定义是什么_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0
工程发包方式的定义是什么工程发包方式的定义是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选定承包单位,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活动。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关于更多《工程发包方式的定义是什么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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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发包方式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发包方式的定义是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选定承包单位,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活动。

  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招标发包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我国只有少数不适用招标发包的特殊工程,才适用直接发包。

二、

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

  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是:

  1.建设工程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2.建设用地和工程报建手续完备;

  3.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本资料;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资金能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并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

  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依法把项目工程包给另一个具有建设资质能力的单位来独立完成建设单位要求的项目工程。

三、

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具体规定

  在律网提醒您,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的具体规定有: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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