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分割财产诉讼费多少_离婚后财产诉讼法院会受理进行分割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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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婚诉讼分割财产诉讼费多少

  离婚诉讼分割财产诉讼费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

离婚后财产诉讼法院会受理进行分割吗

  离婚后财产诉讼法院会受理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依据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

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

  在一般情形下,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形,应适用特别规定,在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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