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_厂房租赁当中承租方和出租方房的权利义务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3
厂房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厂房租赁合同的撰写应该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关于更多《厂房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厂房租赁当中承租方和出租方房的权利义务》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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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厂房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

  厂房租赁合同的撰写应该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在律网提醒,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的解决方式,也可以约定诉讼的解决方式。

二、

厂房租赁当中承租方和出租方房的权利义务

  厂房租赁当中承租方和出租房的权利义务如下:

  1.出租人主要有以下义务和权利

  (1)履行交付租赁物以及适租义务。

  (2)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间负责房屋的维修,双方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时候,出租人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租赁期间,出租房有权按照双方的约定收取足额的租金。

  2.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并且应当履行如下的义务

  (1)房屋在买卖所有权或者被拍卖的的时候,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除法律另有约定外,承租人享有租赁房屋期间因占有、使用房屋获得的收益。

  (3)在租赁期限届满的时候,原承租人对租赁得到方式享有优先承租权。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并且按照约定使用出租房屋;

  (5)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租金。

三、

租赁物损坏责任谁担

  租赁物损坏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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