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罪的定义_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

聚众淫乱罪的定义
聚众淫乱罪的定义是指违反公共秩序,男女多人集体淫乱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恶性结果发生。
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
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聚众淫乱犯罪,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交往规则,败坏社会风俗习尚的行为,它从这个方面破坏了公共秩序,也可以说它破坏了公共秩序中的交往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
5.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所谓多次参加者,指首要分子以外的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三以上的人。其他偶尔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不以犯罪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聚众淫乱罪的处罚
在律网提醒您,聚众淫乱罪的处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