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拘役是什么意思_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刑法拘役是什么意思
刑法中拘役的意思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二者区别如下:
1.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一年;而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到两年,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三年。
2.拘役和管制的刑期虽然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判决前先行羁押的,被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3.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可以出监探亲,需要参加劳动改造,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
4.被判处拘役的罪犯需要被关押,而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关押。
拘役刑期的计算
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