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主持词_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主持词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案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5月13日上午,泸水市公安局就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会。

为体现听证的公正、严肃、合法,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六库镇街道、大练地街道等12个单位派员列席听证会,主动邀请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反恐支队领导到会指导。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高忠宝,政工监督部、治安防控部、政治安全部等部门负责人、六库派出所办案民警,听证申请人易某某、当事人李某某参加参加了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政工监督部民警主持。此次听证会采取抗辩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首先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并依法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向参会人员介绍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告知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接着由办案民警就案件违法事实、证据、处罚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意见进行陈述,并出示了相关的调查证据,认为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办案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建议适当。听证申请人及第三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进行充分陈述、申辩和质证。
申请人对自己的观点和诉求进行了陈述,对公安机关例举的证据予以认可,对其经营中存在的违法事实认可,但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过重,希望能够从轻处罚。辩论中主持人对双方争论的焦点及时归纳总结,引导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辩论。辩论结束后主持人听取了听证申请人、办案民警的最后陈述意见。
最后,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听证申请人、办案民警、听证组成人员等各方在审核无误的听证笔录上签字确认。会后,听证主持人将形成听证报告报市局负责人,对相关案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此次听证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申请人的陈述、申辩权得到了充分行使,也让违法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同时也进一步展示了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行为时适用法律的严谨性。公开听证既是警务公开、接收社会监督的过程,也是法治教育、法治宣传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泸水市公安局将继续践行公开听证制度,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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