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酒托起底酒托行业暴利骗局是否涉及诈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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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酒托起底酒托行业暴利骗局

“昨天一天没联系,我发现真的喜欢你了,从来没有对女人这么上心,这么失魂落魄”——9月29日,河北燕郊一处乱糟糟的房间里,“键盘”小黄念着一位网友发来的消息,同事们都被逗乐了,大家沉浸在快活的氛围里。

“键盘”是酒托产业链中的代称,他们的任务是扮成女性和网友聊天,取得对方信任后,再由“传号手”将信息发给北京的“酒托女”。“酒托女”邀请男网友去指定商家进行高额消费,金额在数百元甚至上万元不等。这些金额,由各式人员获得不等的提成,一名“托头”自称月入数万。

是否涉及诈骗?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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