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抵销,抵销的种类包括哪些呢
一、什么叫做抵销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债法理论上,在抵销法律关系中,主张抵销的债权,属于抵销人的债权,称为主动债权,又称为自动债权或能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属于被抵销人的债权,称为被动债权,又称为受动债权或反对债权。抵销是合同之债消灭的原因之一,我国《合同法》第91条规定,债务相互抵销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即合同消灭的一种情形。
二、抵销的种类包括哪些呢
抵销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两种。
1、法定抵销。法定抵销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当要件具备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的效力。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抵销权的性质是什么呢?从抵销权的涵义来看,单方一扫而空表示即可使债之关系发生变化,可见,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抵销作为债的消灭原因,自罗马法以来为各国民法所承认。但在立法上,对抵销所作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2、合意抵销。合意抵销是指按照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所为的抵销。它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的限制。当事人只须就抵销达成合意,即可发生效力。当事人订立的这种合同称为抵销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此条即是对抵销合同的规定。抵销合同的效力是消灭当事人之间同等数额之内的合同关系,但因其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由,故其具体的效力,可决定于抵销合同中的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