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孤儿药断供黑市天价哄抬药价有哪些法律责任
一、廉价孤儿药断供黑市天价

廉价药,又被称作基本药物,是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有报道称,近年来,很多被长期临床应用证明能治病、治好病的廉价小药正在以每年几十种的速度消失,患者们往往是跑遍了医院和药店也买不到急需的救命药。不过,在黑市上这些廉价救命药却从来没有缺货的时候,而黄牛往往开出几十倍、上百倍的天价。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盒仅售7.8元,治疗罕见的婴儿痉挛症的注射用促皮质素,在很多家医院难觅踪影,而“黑市”上却卖到4000元。对于廉价药荒,虽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过一些措施,但由于落实不到位,如同“开了方子,没下药”,导致廉价药荒一再上演。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会长于明德曾表示,廉价药品正在以每年几十种的速度消失。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也指出,一些常用的经典老药出现供应不足甚至断供的情况,是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二、哄抬药价有哪些法律责任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于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法》第三十九条有如下规定: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