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含山金店抢劫案告破,如何数罪并罚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1
安徽含山金店抢劫案告破2009年6月17日至9月19日,被告人赵轩、赵玉柱、马传晓、刘成标、刘贵丰五人先后在安徽芜湖、山东蒙阴等地方实施抢劫。随后,赵轩、赵玉柱关于更多安徽含山金店抢劫案告破,如何数罪并罚?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安徽含山金店抢劫案告破

2009年6月17日至9月19日,被告人赵轩、赵玉柱、马传晓、刘成标、刘贵丰五人先后在安徽芜湖、山东蒙阴等地方实施抢劫。随后,赵轩、赵玉柱、马传晓、刘成标四被告人又于2009年9月22日2时左右,持仿真手枪流窜至安徽省含山县城“上海老庙黄金银楼”,对金店实施抢劫,并将看店一对夫妇捆绑起来,共抢走贵重首饰等物品,价值达1922484。86元。
如何数罪并罚
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含山县上海老庙黄金银楼“9·22抢劫”案,认为,赵轩、赵玉柱、马传晓、刘成标、刘贵丰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方法劫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系多次抢劫,共同犯罪,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应予以严惩。
2010年12月3日,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含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赵轩执行死刑;对被告人马传晓、刘成标、赵玉柱、刘贵丰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对被告人赵轩、马传晓、刘成标、赵玉柱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刘贵丰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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