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的形成原因有哪些_过度医疗的构成要件

过度医疗的形成原因有哪些
过度医疗的形成原因有:
1.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开单提成;
2.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与医生的诊疗水平的原因;
3.医生的道德水平的原因,比较常见。
4.其他原因,如:医患关系紧张;个别病人的不合理要求。
过度医疗的构成要件
过度医疗是医疗侵权行为的一种类型,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过度医疗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其主体不包括非法行医者、药店服务人员。
2.医疗机构提供了超过患者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如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等等。此种医疗服务行为超出了治疗疾病的实际需要,对疾病的诊断没有积极效果,是多余且不合理的。
3.过度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虽然有过度医疗行为,但没有损害后果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度医疗。
4.过度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虽存在过度医疗行为,但患者的不良后果是由于患者体质特殊、病情异常或者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亦不属于医疗过度。
5.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即医疗机构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诊疗义务。过度诊疗表现为过度检查、过度诊断与过度治疗。
过度医疗表现在哪些方面
过度医疗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医疗检查方面,重复检查,应用高档医疗设备作一般检查以及进行不必要的检查。
2.在治疗方面,小病大治,开大处方,用高价药;滥用抗生素;延长疗程或住院时间;诱导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手术。
3.在医疗保健方面,用高档设备进行普通检查,用吃补药或补品的方式代替保健。
在律网提醒,患者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医院过度医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