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_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何维权

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何维权
未签劳动合同,员工的维权方式有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可向所在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并赔偿相应损失。
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签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律网提醒你,其中,第一,第三,第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