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应当受理的情形有哪些_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要本人到场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31
公证处应当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公证处应当受理的情形有: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关于更多《公证处应当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要本人到场吗》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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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证处应当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公证处应当受理的情形有: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二、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要本人到场吗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即受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是委托人要去现场,委托本身就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果要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

三、

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

  在律网提醒您,办理公证的流程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征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任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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